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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教育对于新生代农民工劳动保障的作用和意

来源:劳动保障世界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0-09-30
作者:网站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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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一、新生代农民工面对的劳动保障问题与职业教育 现在主流的农民工,已经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农民用农余时间来打工。农民工内部的代际交换已经完成,1980年以后出生的新生代农民

一、新生代农民工面对的劳动保障问题与职业教育 现在主流的农民工,已经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农民用农余时间来打工。农民工内部的代际交换已经完成,1980年以后出生的新生代农民工,已经成为农民工市场上劳动力的主力,现在的新生代农民工较老一辈,实际上已经成为另外一种社会存在。 曾经的农民工很大部分是没有劳动保障和社会保障的“裸老”,他们的劳动权益问题也存在,但是,因为其中相当多的老年农民工回归乡村,劳动权益保护问题的尖锐性体现比较少——因为各种历史问题,老年农民工对于劳动权益的要求比较低。那么,在近年的历史条件下,怎么样才能解决新生代农民工的劳动权益保护问题呢?传统发生劳动争议问题后,法律援助介入、农民工借助媒体或是行政力量来解决是好的解决方式么? 2006 年3 月27 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对在工资、就业、劳动保护、社会保障等多方面,涉及农民工劳动权益的问题做出了规定,但是到目前为止,农民工的劳动保障在很多方面仍旧不尽如人意。2013 年我国农民工总数量为2.69亿人,新生代农民工已占总量的70%,逾1.88 亿人。 新生代农民工的权利保障,不仅仅是劳动权益的问题,也是关系社会稳定的重要议题。这些出生于20世纪80年代后的农民工,更难忍受不公平的现象,更有争取自己权利的主观愿望。2016年3月24日,教育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印发《农民工学历与能力提升行动计划——“求学圆梦行动”实施方案》,争取到 2020 年,资助 150 万名农民工接受学历继续教育,原因就在于,农民工和一般的城市职工相比,劳动保障有特殊的地方,职业教育对他们的作用,较之一般的职工,也会更为突出。 二、新生代农民工易受侵害的具体方面与教育背景 (一)和一般居民相比,农民工更容易面对就业困难 1.劳动强度过大。 一般而言,农民工更多从事的是建筑业、服务业等劳动强度较大的行业,这些行业的技术含量较低,体力要求高,在目前的经济结构调整中也处于劣势状态。 2.收入巅峰来临过早。 由于从事的行业一般依靠体力而非技术,农民工的收入在体力高峰时达到巅峰,一旦体力衰退即迅速收入下降。 3.就业需求旺盛、难以融入城市。目前我国的农业人口中,仍有非常大的劳动力转移需求。农村有相当多的富余劳动力需要到城市中就业。这些转移的农业人口在城市中有巨大的就业需求。农民工并没有顺利实现融入城市,他们的城市适应水平较低,处于边缘地位,“沉淀”为“外来边缘人口”。由于城乡二元结构,他们一旦没有工作就没有任何社会保障和收入来源,所以,他们的就业压力较大,更容易接受不利的用工条件。 (二)新生代农民工与老一代农民工的差别以及他们的教育背景困境 1.成长背景往往是缺乏父母关心的留守儿童。因缺乏管教,他们往往没有父辈那样重视读书,会陷入又称为打工者的循环之中。没有通过读书等传统途径得到社会提升,他们中的大部分会继承父辈的经验成为打工者。 教育程度的多少对于新生代农民工的主观幸福感影响较大。文化水平在高中、中专、大专及以上的新生代农民工,感知到的社会支持明显要高于文化水平在初中及以下的人群。从目前的调查来看,新生代农民工获得的社会支持仍然较少,受教育水平越低,获得社会支持的能力越少。 2.部分跟随父母打工者教育质量堪忧。由于我国的二元户籍制度,即使有部分孩子跟随父母在城市中生活读书,由于绝大部分没有城市户口,难以进入质量较高的小学、中学学习,难以接受好的教育。很多进入的是打工子弟小学或是所谓的菜场小学。父母打工繁忙,又缺少祖辈的帮助,这部分孩子的教育质量和留守儿童相比没有很大提升,也称堪忧。 3.耳濡目染城市文化,与父辈相比有更高的权利诉求但缺乏渠道。较之第一代农民工愿意回到家乡,新生代农民工的成长环境和工作环境和父辈有了很大的不同,他们有更强的融入城市生活的意愿,有强烈的像其他市民一样生活的想法,不满足于仅仅赚取一些工资就回到乡村。 能在城市中生活,也就意味着劳动权益的保障,与第一代农民工相比有着更高的权利诉求。他们有模糊的法律意识,但是,这些意识因为教育程度较低,不知权利实现渠道。 4.乡土意识淡薄。与父辈在城市中工作一生得不到社会保障也能回到家乡相比,新生代的农民工有相当一部分不是在乡村中成长起来,他们缺乏在乡村社会中利用熟人网络解决问题的经验。在劳动权益得不到保障时,他们不会回到乡村,更大的可能是用自力救济的暴力方式解决问题。 (三)因为在社会上较为弱势且缺乏维权的渠道,农民工劳动权益得不到保障的具体方面 1.缺少劳动合同。很多农民工靠亲朋好友介绍工作。没有劳动合同,还有一些只有口头合同,劳动合同的签订比例不高,一旦发生纠纷难以解决。 2.劳动报偿权难以得到保障。许多农民工超时工作却得不到足够的报酬,拖欠和克扣职工工资的情况仍难禁?的新生代农民工所在用人单位出现过拖欠工资现象;47.2%的新生代农民工没有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得到加班费。休息权利难以得到保障。 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由于生产经营或特殊原因确需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最多不超过3小时,每月不超过36小时。除此之外,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还包括公休假日、法定节假日和带薪年休假,但是,这些法律规定的休息权对农民工而言,尤其是低端劳动密集企业的员工来说往往只是空中楼阁。 3.社会保险不完善。存在参保率低、保险制度不完善、保险保障程度低的情况,这都是农民工劳动权益方面的巨大隐患。 三、职业教育对农民工劳动保障的作用 在我国目前的劳动密集型市场中,新生代农民工已经成为主要的劳动力,工作时间将会持续多年,因此,人口红利替换的主要对象将是新生代农民工。 这些新生代农民工受教育水平不高,大多数只有初中文化水平。这些工人具有成为一般技工的基础教育条件,但是,由于高中及以上学历的比重偏低,高级技工所应具备的基础教育条件仍不完善,可被替代性很强,也没有劳动保障意识。 技术工人的培养除了需具备必要的基础教育水平,还特别需要在工作中进一步学习。针对这种情况,非常需要职业教育对他们进行劳动素质和法律意识方面的提升。 年轻的农民工群体,还具有受教育年限长、接受能力强的特点,如果他们能够接受培训,会得到在职业技能和法律综合素质两方面的提高,从而提高社会的稳定性和综合能力。 2004 年中央财政用于“三农”投入为2626亿元, 其中直接安排的农民培训预算2.5 亿元, 不足1%。2004~2006年,中央政府投入农民工培训工程12.5亿元;近两年, 全国省区市级政府部门也为农民工培训投入约12亿元。 在此条件下, 平均每位农民工培训的政府投入大约100多元。在财政大环境之下,每位农民工可以获得的教育培训经费是十分有限的。 在长期的城乡二元环境和童年时经常留守的大背景下,相当多的新生代农民工所受的教育与其所在的打工城市有一定的差距,对于如何维护自己的劳动权益,没有认识。据调查, 在北京只有2%的农民工反映所在的企业经常对他们开展培训, 71.7%的农民工从未接受过任何培训。我国目前对于农民工,特别是有培训需求的新生代农民工,提供的培训还是没有达到应有的需求。 (一)对于新生代农民工劳动素质的提高 农民工的劳动权益保护,是与所在企业的发展与观念密切相关的。个人的权利实现也需要通过所属企业的整体发展。 我国的产业结构升级,尤其是东南沿海地区的产业结构升级已经成为一个现实问题。在结构转换的过程中,传统体力型劳动力的需求量正逐步减少, 技术型农民工的需求量则逐步增加。 由于目前的农民工就业,一般处于劳动密集型产业,这些农村出身的工人一般在企业中处于较为低级的岗位。他们对企业并无特别的忠诚,企业对这些可替代性较强的工人也不愿意进行过多的投入,导致他们的社会保障较差。新生代农民工成为熟练的产业工人,既符合自身的利益,也是我国产业升级的必然要求。 我国一直在倡导产业结构升级。产业结构的不合理已经成为我国经济持续增长的阻碍因素。经济结构的转型,需要建立一支知识型、技术密集型,而不仅仅是劳动密集型的劳动力队伍。 但是,目前我国的新生代农民工,还达不到企业升级的要求。新生代农民工中,57.1%的人没有技能等级资格,22.7%为初级工,只有20.2%具有中级以上的职业技能。这种人才素质结构和企业的需求不甚匹配,企业不愿为低能力劳动者投入更多资源。 结构升级会增加新生代农民工对教育培训的需求,尤其是高层次的教育培训需求。但是,对于盈利性的企业而言,他们追求的目标是利润,为农民工做职业培训会增加企业的运营成本, 降低企业的利润,所以,企业为农民工做培训的动力不足,这个问题需要由政府部门出面来解决。 另外,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是我国目前人口结构的变化,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从2012 年起,中国16岁以上劳动年龄人口以每年350万人左右的规模在减少,在此种形势下,提升新生代农民工的职业技能,进而提升国民生产力是一个切实可行的应对人口结构调整的办法。 (二)对于新生代农民工法律意识的提高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指出:“职业教育是国家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劳动就业的重要途径。” 2002 年8 月, 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提出:“十五”期间, 我国将每年培训劳动力1.5亿人次。应充分利用现有的教育资源, 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 形成“就业靠竞争, 竞争靠技能, 技能靠培训”的有效机制。 1.能积极主动利用社会保险机制。通过法制教育,使农民工开阔视野,知晓人口老龄化和现代社会的就业形势,破除传统的养儿防老观念,用更积极的态度对待社会保险和劳动保险。 2.对于工会组织的合理使用。我国《工会法》规定:“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各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 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农民工由于学历的限制,往往从事的是劳动密集型企业,这些企业中往往没有工会组织。 当在其中工作的农民工压力增加到一定程度,可能出现如富士康工厂那样的连续跳楼恶性事件。新生代农民工往往是分散的个体,他们势单力薄, 缺乏与资方进行谈判的组织平台。对于工会这种保护自身劳动权益的组织,没有足够的认识,不知道可以通过工会,为自己的劳动权益与资方进行协调和斡旋。 3.对于维权法律途径的熟悉。与医闹类似,有权利要求而又没有合法的解决途径,往往会酿成暴力事件。群体性上访讨薪、采用自残、自杀、跳楼等极端性方式维护自己的劳动权益等社会事件时有耳闻。 法律知识的匮乏又使他们不能将劳资纠纷纳入仲裁、调解、诉讼等法律框架,最终往往使劳资纠纷等劳动权益保护问题变为社会治安事件或暴力事件。如果他们的利益诉求无法在法律的框架内解决,有可能会以不稳定因素爆发,形成更大的社会隐患。 四、结束语 我国还处在长期的社会转型过程中,农民工劳动权益的维护将是政府和社会长期面临的问题,新生代农民工的劳动权益问题,可以说是一个关系到政治稳定的敏感问题。有着一定权利意识,缺乏维权途径且处于劳资市场弱势,实际上,是很容易触发新生代农民工对社会不满情绪的。对有着权利要求教育基础又较为薄弱的新生代农民工来说,能够提高职业技能和法律意识的职业教育变得非常重要。 因此,农民工劳动权益的维护需要中央政府、地方政府、社会各界、农民工重视和长期努力。为农民工提供足够的职业教育,以提高他们的劳动技能和法律意识,了解到更多的纠纷解决机制,应该是主要方法之一。在我国由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型的过程中,新生代农民工的职业培训会对社会稳定和城市化进程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不同于高端人群的商务培训,农民工的培训再教育更多是一种公共产品。 新生代农民工的劳动权益保障,不能仅仅从劳动权益保护这个点出发。重视农民工的职业教育,提升新生代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和法律素养才是解决农民工劳动权益问题的关键所在。当新生代农民工群体在职业技能上和法律综合素质上,都获得一定程度的提高,他们的劳动保障问题就不会变成强者对弱者的保护,而是成为帮助其成为劳动力市场上的强者。对新生代农民工的再教育,是对难以解决的农民工权益受侵害问题标本兼治的解决办法。 一、新生代农民工面对的劳动保障问题与职业教育 现在主流的农民工,已经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农民用农余时间来打工。农民工内部的代际交换已经完成,1980年以后出生的新生代农民工,已经成为农民工市场上劳动力的主力,现在的新生代农民工较老一辈,实际上已经成为另外一种社会存在。 曾经的农民工很大部分是没有劳动保障和社会保障的“裸老”,他们的劳动权益问题也存在,但是,因为其中相当多的老年农民工回归乡村,劳动权益保护问题的尖锐性体现比较少——因为各种历史问题,老年农民工对于劳动权益的要求比较低。那么,在近年的历史条件下,怎么样才能解决新生代农民工的劳动权益保护问题呢?传统发生劳动争议问题后,法律援助介入、农民工借助媒体或是行政力量来解决是好的解决方式么? 2006 年3 月27 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对在工资、就业、劳动保护、社会保障等多方面,涉及农民工劳动权益的问题做出了规定,但是到目前为止,农民工的劳动保障在很多方面仍旧不尽如人意。2013 年我国农民工总数量为2.69亿人,新生代农民工已占总量的70%,逾1.88 亿人。 新生代农民工的权利保障,不仅仅是劳动权益的问题,也是关系社会稳定的重要议题。这些出生于20世纪80年代后的农民工,更难忍受不公平的现象,更有争取自己权利的主观愿望。2016年3月24日,教育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印发《农民工学历与能力提升行动计划——“求学圆梦行动”实施方案》,争取到 2020 年,资助 150 万名农民工接受学历继续教育,原因就在于,农民工和一般的城市职工相比,劳动保障有特殊的地方,职业教育对他们的作用,较之一般的职工,也会更为突出。 二、新生代农民工易受侵害的具体方面与教育背景 (一)和一般居民相比,农民工更容易面对就业困难 1.劳动强度过大。 一般而言,农民工更多从事的是建筑业、服务业等劳动强度较大的行业,这些行业的技术含量较低,体力要求高,在目前的经济结构调整中也处于劣势状态。 2.收入巅峰来临过早。 由于从事的行业一般依靠体力而非技术,农民工的收入在体力高峰时达到巅峰,一旦体力衰退即迅速收入下降。 3.就业需求旺盛、难以融入城市。目前我国的农业人口中,仍有非常大的劳动力转移需求。农村有相当多的富余劳动力需要到城市中就业。这些转移的农业人口在城市中有巨大的就业需求。农民工并没有顺利实现融入城市,他们的城市适应水平较低,处于边缘地位,“沉淀”为“外来边缘人口”。由于城乡二元结构,他们一旦没有工作就没有任何社会保障和收入来源,所以,他们的就业压力较大,更容易接受不利的用工条件。 (二)新生代农民工与老一代农民工的差别以及他们的教育背景困境 1.成长背景往往是缺乏父母关心的留守儿童。因缺乏管教,他们往往没有父辈那样重视读书,会陷入又称为打工者的循环之中。没有通过读书等传统途径得到社会提升,他们中的大部分会继承父辈的经验成为打工者。 教育程度的多少对于新生代农民工的主观幸福感影响较大。文化水平在高中、中专、大专及以上的新生代农民工,感知到的社会支持明显要高于文化水平在初中及以下的人群。从目前的调查来看,新生代农民工获得的社会支持仍然较少,受教育水平越低,获得社会支持的能力越少。 2.部分跟随父母打工者教育质量堪忧。由于我国的二元户籍制度,即使有部分孩子跟随父母在城市中生活读书,由于绝大部分没有城市户口,难以进入质量较高的小学、中学学习,难以接受好的教育。很多进入的是打工子弟小学或是所谓的菜场小学。父母打工繁忙,又缺少祖辈的帮助,这部分孩子的教育质量和留守儿童相比没有很大提升,也称堪忧。 3.耳濡目染城市文化,与父辈相比有更高的权利诉求但缺乏渠道。较之第一代农民工愿意回到家乡,新生代农民工的成长环境和工作环境和父辈有了很大的不同,他们有更强的融入城市生活的意愿,有强烈的像其他市民一样生活的想法,不满足于仅仅赚取一些工资就回到乡村。 能在城市中生活,也就意味着劳动权益的保障,与第一代农民工相比有着更高的权利诉求。他们有模糊的法律意识,但是,这些意识因为教育程度较低,不知权利实现渠道。 4.乡土意识淡薄。与父辈在城市中工作一生得不到社会保障也能回到家乡相比,新生代的农民工有相当一部分不是在乡村中成长起来,他们缺乏在乡村社会中利用熟人网络解决问题的经验。在劳动权益得不到保障时,他们不会回到乡村,更大的可能是用自力救济的暴力方式解决问题。 (三)因为在社会上较为弱势且缺乏维权的渠道,农民工劳动权益得不到保障的具体方面 1.缺少劳动合同。很多农民工靠亲朋好友介绍工作。没有劳动合同,还有一些只有口头合同,劳动合同的签订比例不高,一旦发生纠纷难以解决。 2.劳动报偿权难以得到保障。许多农民工超时工作却得不到足够的报酬,拖欠和克扣职工工资的情况仍难禁?的新生代农民工所在用人单位出现过拖欠工资现象;47.2%的新生代农民工没有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得到加班费。休息权利难以得到保障。 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0小时,由于生产经营或特殊原因确需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最多不超过3小时,每月不超过36小时。除此之外,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还包括公休假日、法定节假日和带薪年休假,但是,这些法律规定的休息权对农民工而言,尤其是低端劳动密集企业的员工来说往往只是空中楼阁。 3.社会保险不完善。存在参保率低、保险制度不完善、保险保障程度低的情况,这都是农民工劳动权益方面的巨大隐患。 三、职业教育对农民工劳动保障的作用 在我国目前的劳动密集型市场中,新生代农民工已经成为主要的劳动力,工作时间将会持续多年,因此,人口红利替换的主要对象将是新生代农民工。 这些新生代农民工受教育水平不高,大多数只有初中文化水平。这些工人具有成为一般技工的基础教育条件,但是,由于高中及以上学历的比重偏低,高级技工所应具备的基础教育条件仍不完善,可被替代性很强,也没有劳动保障意识。 技术工人的培养除了需具备必要的基础教育水平,还特别需要在工作中进一步学习。针对这种情况,非常需要职业教育对他们进行劳动素质和法律意识方面的提升。 年轻的农民工群体,还具有受教育年限长、接受能力强的特点,如果他们能够接受培训,会得到在职业技能和法律综合素质两方面的提高,从而提高社会的稳定性和综合能力。 2004 年中央财政用于“三农”投入为2626亿元, 其中直接安排的农民培训预算2.5 亿元, 不足1%。2004~2006年,中央政府投入农民工培训工程12.5亿元;近两年, 全国省区市级政府部门也为农民工培训投入约12亿元。 在此条件下, 平均每位农民工培训的政府投入大约100多元。在财政大环境之下,每位农民工可以获得的教育培训经费是十分有限的。 在长期的城乡二元环境和童年时经常留守的大背景下,相当多的新生代农民工所受的教育与其所在的打工城市有一定的差距,对于如何维护自己的劳动权益,没有认识。据调查, 在北京只有2%的农民工反映所在的企业经常对他们开展培训, 71.7%的农民工从未接受过任何培训。我国目前对于农民工,特别是有培训需求的新生代农民工,提供的培训还是没有达到应有的需求。 (一)对于新生代农民工劳动素质的提高 农民工的劳动权益保护,是与所在企业的发展与观念密切相关的。个人的权利实现也需要通过所属企业的整体发展。 我国的产业结构升级,尤其是东南沿海地区的产业结构升级已经成为一个现实问题。在结构转换的过程中,传统体力型劳动力的需求量正逐步减少, 技术型农民工的需求量则逐步增加。 由于目前的农民工就业,一般处于劳动密集型产业,这些农村出身的工人一般在企业中处于较为低级的岗位。他们对企业并无特别的忠诚,企业对这些可替代性较强的工人也不愿意进行过多的投入,导致他们的社会保障较差。新生代农民工成为熟练的产业工人,既符合自身的利益,也是我国产业升级的必然要求。 我国一直在倡导产业结构升级。产业结构的不合理已经成为我国经济持续增长的阻碍因素。经济结构的转型,需要建立一支知识型、技术密集型,而不仅仅是劳动密集型的劳动力队伍。 但是,目前我国的新生代农民工,还达不到企业升级的要求。新生代农民工中,57.1%的人没有技能等级资格,22.7%为初级工,只有20.2%具有中级以上的职业技能。这种人才素质结构和企业的需求不甚匹配,企业不愿为低能力劳动者投入更多资源。 结构升级会增加新生代农民工对教育培训的需求,尤其是高层次的教育培训需求。但是,对于盈利性的企业而言,他们追求的目标是利润,为农民工做职业培训会增加企业的运营成本, 降低企业的利润,所以,企业为农民工做培训的动力不足,这个问题需要由政府部门出面来解决。 另外,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是我国目前人口结构的变化,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从2012 年起,中国16岁以上劳动年龄人口以每年350万人左右的规模在减少,在此种形势下,提升新生代农民工的职业技能,进而提升国民生产力是一个切实可行的应对人口结构调整的办法。 (二)对于新生代农民工法律意识的提高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指出:“职业教育是国家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劳动就业的重要途径。” 2002 年8 月, 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提出:“十五”期间, 我国将每年培训劳动力1.5亿人次。应充分利用现有的教育资源, 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 形成“就业靠竞争, 竞争靠技能, 技能靠培训”的有效机制。 1.能积极主动利用社会保险机制。通过法制教育,使农民工开阔视野,知晓人口老龄化和现代社会的就业形势,破除传统的养儿防老观念,用更积极的态度对待社会保险和劳动保险。 2.对于工会组织的合理使用。我国《工会法》规定:“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各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 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农民工由于学历的限制,往往从事的是劳动密集型企业,这些企业中往往没有工会组织。 当在其中工作的农民工压力增加到一定程度,可能出现如富士康工厂那样的连续跳楼恶性事件。新生代农民工往往是分散的个体,他们势单力薄, 缺乏与资方进行谈判的组织平台。对于工会这种保护自身劳动权益的组织,没有足够的认识,不知道可以通过工会,为自己的劳动权益与资方进行协调和斡旋。 3.对于维权法律途径的熟悉。与医闹类似,有权利要求而又没有合法的解决途径,往往会酿成暴力事件。群体性上访讨薪、采用自残、自杀、跳楼等极端性方式维护自己的劳动权益等社会事件时有耳闻。 法律知识的匮乏又使他们不能将劳资纠纷纳入仲裁、调解、诉讼等法律框架,最终往往使劳资纠纷等劳动权益保护问题变为社会治安事件或暴力事件。如果他们的利益诉求无法在法律的框架内解决,有可能会以不稳定因素爆发,形成更大的社会隐患。 四、结束语 我国还处在长期的社会转型过程中,农民工劳动权益的维护将是政府和社会长期面临的问题,新生代农民工的劳动权益问题,可以说是一个关系到政治稳定的敏感问题。有着一定权利意识,缺乏维权途径且处于劳资市场弱势,实际上,是很容易触发新生代农民工对社会不满情绪的。对有着权利要求教育基础又较为薄弱的新生代农民工来说,能够提高职业技能和法律意识的职业教育变得非常重要。 因此,农民工劳动权益的维护需要中央政府、地方政府、社会各界、农民工重视和长期努力。为农民工提供足够的职业教育,以提高他们的劳动技能和法律意识,了解到更多的纠纷解决机制,应该是主要方法之一。在我国由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型的过程中,新生代农民工的职业培训会对社会稳定和城市化进程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不同于高端人群的商务培训,农民工的培训再教育更多是一种公共产品。 新生代农民工的劳动权益保障,不能仅仅从劳动权益保护这个点出发。重视农民工的职业教育,提升新生代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和法律素养才是解决农民工劳动权益问题的关键所在。当新生代农民工群体在职业技能上和法律综合素质上,都获得一定程度的提高,他们的劳动保障问题就不会变成强者对弱者的保护,而是成为帮助其成为劳动力市场上的强者。对新生代农民工的再教育,是对难以解决的农民工权益受侵害问题标本兼治的解决办法。


文章来源:《劳动保障世界》 网址: http://www.ldbzsjzz.cn/qikandaodu/2020/0930/4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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