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指南
一、本刊要求作者有严谨的学风和朴实的文风,提倡互相尊重和自由讨论。凡采用他人学说,必须加注说明。 二、不要超过10000字为宜,精粹的短篇,尤为欢迎。 三、请作者将稿件(用WORD格式)发送到下面给出的征文信箱中。 四、凡来稿请作者自留底稿,恕不退稿。 五、为规范排版,请作者在上传修改稿时严格按以下要求: 1.论文要求有题名、摘要、关键词、作者姓名、作者工作单位(名称,省市邮编)等内容一份。 2.基金项目和作者简介按下列格式: 基金项目:项目名称(编号) 作者简介:姓名(出生年-),性别,民族(汉族可省略),籍贯,职称,学位,研究方向。 3.文章一般有引言部分和正文部分,正文部分用阿拉伯数字分级编号法,一般用两级。插图下方应注明图序和图名。表格应采用三线表,表格上方应注明表序和表名。 4.参考文献列出的一般应限于作者直接阅读过的、最主要的、发表在正式出版物上的文献。其他相关注释可用脚注在当页标注。参考文献的著录应执行国家标准GB7714-87的规定,采用顺序编码制。

刍议做好乡镇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有效方法

来源:劳动保障世界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0-12-09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是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的基本工作之一。做好乡镇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有助于督促乡镇所辖企业进一步落实各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法规,有助于及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是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的基本工作之一。做好乡镇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有助于督促乡镇所辖企业进一步落实各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策法规,有助于及时解决处置乡镇辖区内发生的一些劳资纠纷以及有助于构建和谐文明的乡镇新风貌等。

不同于城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乡镇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所面对的服务对象主要是一些文化程度相对比较低的农民群众。因此,为了更好地做好乡镇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作为一名乡镇人力资源中心工作人员,要结合乡镇具体工作实际,与时俱进,创新工作方法。下面笔者将在理论联系实际的基础上,浅显论述一些做好乡镇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有效方法。

一、 广泛宣传,为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造势”

农民对于《劳动法》《社会保障法》《合同法》以及《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缺乏了解是开展乡镇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一大障碍。因为农民对这些劳动法律法规的了解农民群众因为相关法律意识的淡薄,还会阻碍劳动保障监察相关工作的顺利实施。

基于此,乡镇人力资源中心工作人员要在深入细致地了解该乡镇农民群众文化程度的前提下,创造性地运用一些方法广泛宣传各种劳动法律法规,进而为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造势”。

农村小曲是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一种民间艺术形式。为了广泛宣传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相关法律法规,乡镇人力资源中心工作人员可以将各种劳动法律法规创编成民间戏曲。如此一来,各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就可以在农民群众中广泛普及。

还比如说,乡镇人力资源中心工作人员还可以通过入户走访的形式,上门为农民群众宣讲各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等。

以广泛宣传为抓手,不仅能够显著提升乡镇农民的法律意识,还能够切实将一些劳资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 畅通渠道,为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开道”

为了更好地做好乡镇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乡镇人力资源与社会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要畅通劳动保障投诉渠道。如果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投诉渠道不畅通,那么,当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时候,他们就会感觉到投诉无门、维权无路。甚至有些农民会采取一些简单粗暴的方式处理各种劳资纠纷等,进而造成一些严重的不良后果。

比如说,乡镇人力资源与社会劳动保障中心工作人员对于来访农民群众要热情接待,详细记载农民群众求助的劳资纠纷等事宜。如果能够即刻处理的,乡镇人力资源与社会劳动保障中心工作人员要当机立断,及时处理。如果一时无法处理的,要在第一时间内上报有关领导,并将劳资纠纷处理进度及时向诉求农民群众反馈。

当然,畅通乡镇劳动保障投诉渠道并不是简单地开通几部热线电话,公布几个QQ号码,而是要确保有人24小时接听这些投诉电话,回复QQ投诉案件等。

三、 妥善处置,为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寻法”

乡镇劳动监察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切实转变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工作作风。群众利益无小事。对于农民群众的合理诉求,乡镇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人员必须要以最快的速度予以及时回复。在处置各种劳资纠纷等事宜的时候,乡镇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人员必须要注意方式方法,要将相关劳动法律法规作为妥善处置劳资纠纷的根本依据。不仅如此,乡镇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人员还要运用法律武器妥善处置群众反映的一般性劳资纠纷。对于一些重大的劳资纠纷,乡镇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人员要在第一时间内上报上级劳动监察机构备案报批。

例如,在处置各种劳资纠纷等事宜的时候,乡镇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人员必须要严格按照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等。对于一些确实侵害农民群众利益的劳资纠纷等事宜,乡镇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工作人员一定要运用法律的武器帮助农民群众维护合法权益。当然,在处理各种劳资纠纷的时候,对于一些能够通过调解解决的诉讼案例,要尽量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

乡镇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人员在处理各种纠纷的时候,一定要进行深入调查,细致了解劳动纠纷的真实原因。在此基础上,依法依规对各种劳动纠纷诉求进行妥善处置,将各种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总而言之,乡镇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人员要通过广泛宣传,提升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让他们懂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乡镇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人员要通过畅通渠道,积极回应广大农民群众的合理诉求,让农民知道在维权之路上有政府为他们做坚强的后盾;乡镇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人员要通过妥善处置,及时办结各种劳动纠纷案件,让农民明白乡镇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就是他们的维权之门。


文章来源:《劳动保障世界》 网址: http://www.ldbzsjzz.cn/qikandaodu/2020/1209/478.html



上一篇:浅谈儿童成长过程中自控力的养成
下一篇: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队伍建设的思考

劳动保障世界投稿 | 劳动保障世界编辑部| 劳动保障世界版面费 | 劳动保障世界论文发表 | 劳动保障世界最新目录
Copyright © 2018 《劳动保障世界》杂志社 版权所有
投稿电话: 投稿邮箱: